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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来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总体情况

 

——全部取消了农业税、牧业税和特产税,终结了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。此举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335亿元。

——建立农业补贴制度,对农民实行粮食直补、良种补贴、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,并对产粮大县和财政困难县乡实行奖励补助。

——农村义务教育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,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、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,惠及1.5亿名农村中小学生;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,惠及78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。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了2.2万多所农村中小学改造危房、建设7000多所寄宿制学校,远程教育已覆盖36万所农村中小学。

——初步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。到2007年,我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已有7.3亿人,扩大到全国86%的县。国家还安排资金改造和新建1.88万所乡镇卫生院、786所县医院、285所县中医院和534所县妇幼保健院,为1.17万个乡镇卫生院配置了医疗设备。

——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。2007年在全国农村全面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,将3451.9万名农村居民纳入保障范围。

——县乡两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。5年来,基本实现了县县有图书馆、文化馆。按照“十一五”规划要求,新增教育、卫生、文化财政支出将主要用于农村。

5年来,中央财政用于“三农”的支出累计1.6万亿元,其中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近3000亿元。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,新增沼气用户1650万户,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30万公里,解决了9748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。